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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介绍

时间: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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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佛教协会成立于1959年,是全省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2023年5月19日至20日,湖北省佛教协会第十次代表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以正慈法师为会长的湖北省佛教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和新一届领导班子,以宽悟法师为监事长的第一届监事会及其领导班子,省佛协设佛教教务和教风监督、佛教教育、慈善公益、权益保护对外交流文化艺术、居士事务等7专门委员会,驻会机构为湖北省佛教事务服务中心。在2020年中佛协第十次代表会议上,我省12名代表当选中佛协理事,4人当选中佛协常务理事,1人被推举为咨议委员会委员。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省佛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团体自身建设,引领全省佛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坚持以戒为师,全面从严治教;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佛教健康传承;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积极投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团结、带领全省佛教徒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国家的依法管理;(二)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反映佛教界的意见和合理诉求,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引导佛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履行公民义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三)密切联系全省佛教徒,促进佛教交流和民族团结;(四)建立健全佛教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加强佛教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五)贯彻执行中国佛教协会的决议和决定,指导、支持全省各地佛教协会及居士团体的工作,督导寺院完善内部管理、严肃戒律清规、开展弘法利生活动;(六)认定、管理佛教教职人员,引导居士正信正行、护持三宝;(七)兴办佛教教育事业,办好佛教院校,培养佛教人才;(八)开展佛学研究,阐释佛教教义教规,推动佛教思想建设;(九)开展佛教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编印佛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保护佛教文化古迹,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造福社会,利益人群;(十一)开展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佛教徒的联谊工作;(十二)开展同国际佛教组织、宗教和平组织和各国佛教界的友好交往;(十三)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活动。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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