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佛教协会传达学习中佛协九届三次理事会精神
8月23日,湖北省佛教协会召开第九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传达学习中佛协九届三次理事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12部门《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和中国佛教协会《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等文件精神,讨论通过了关于规范教内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对佛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提出倡议、对切实加强教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治理佛教商业化等重点工作做出安排。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熊华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到会指导。
会议表示坚决拥护中佛协九届三次理事会决议,号召全省佛教界认真贯彻落实中佛协九届三次理事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努力发挥佛教积极作用,更好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会议要求,全省佛教界要积极做好佛教去商业化工作,坚决抵制滥塑大型露天佛教造像、社会资本投资承包经营寺庙、借教敛财等商业化乱象。要进一步提高佛教界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促进佛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依法依规建设管理寺院。
会议强调,教风建设关系佛教的生存发展,全省佛教界要充分认识到教风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毫不动摇地将教风建设作为佛教自身建设的根基,持之以恒强化道风学风,以戒为师,依法不依人,始终保持衲子本色,坚决纠正不良风气,维护佛教清净庄严的整体形象。
会议要求,佛教界代表人士要发挥引领表率作用,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强化道风学风建设,自觉抵制商业化不良影响,引领佛教四众弟子爱国爱教、正信正行,促进我省佛教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