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佛协副会长崇谛法师在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专题研修班上的交流发言(2018年7月20日)
编者按:在省委统战部举办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专题研修班”结业式上,省佛协副会长崇谛法师代表省佛协领导班子就商业化治理作大会交流。崇谛副会长的发言总结了前几年全省佛教界在治理商业化乱象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深入剖析了宗教商业化的危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他的发言引起了与会同仁的强烈共鸣,现将他的发言全文刊发,供全省佛教界借鉴参考。
尊敬的熊主任、杨院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大宗教的教友朋友:
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领导的精心安排,让我们宗教人士能够有这次来到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学习机会,更是万分荣幸,承蒙我们湖北佛协诸位会长大德的慈悲嘱咐,让我这样一个年轻后辈代表我们此次研修班的佛教界学员,向诸位领导、各大宗教的教友朋友汇报我们的学习心得体会。
三天的研修学习转眼即将结束,这三天来,有集中授课,有讨论交流,有现场教学,让我们宗教界人士了解到我省在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论述,以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在研修班上,省民宗委熊华启副主任、朱思林副主任亲自授课,省委统战部尔肯江部长、省民宗委马萍主任亲来慰问,并作重要讲话,让我们宗教界人士深受鼓舞和感动,更是自觉身上的责任重大。在分组讨论的时候,我们佛教界的几位学员积极发言,讨论热烈,并高度统一,一致认为:在五大宗教省级协会完成换届、展开五年的履职工作之际,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安排了这次研修班,非常及时,为今后我们各个协会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我们省五大宗教的团体负责人齐聚一堂,也让我们有了一次难得的相互学习与交流的机会。我们佛教界的学员一致认为,在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之际,我们各个宗教的团体负责人也迎来了新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那就是如何更好地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自觉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担当政治责任,树立法治意识,努力把自己培养成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的宗教代表人士。更要通过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与制度建设,将我们各自的宗教团体建设成为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优秀社团,以期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各自宗教团体在当今时代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对于我们佛教界来说,当前最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如何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早日摆脱商业化的侵扰。近年来,宗教领域的商业化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针对宗教领域商业化问题,2017年,国家宗教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的具体措施。2018年初正式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增加了相关条款,为治理宗教商业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湖北的佛教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在传播发展过程中,无数的祖师大德,勇立潮头,积极担当,自觉引领着湖北佛教完成了中国化、本土化、大众化与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湖北佛教的传播发展更是为地域文化注入了创新的精神、包容的气魄,乃至超然独立的灵魂。近年来,我省的佛教事业发展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组织或个人对寺院进行商业化运作,部分地区违规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一些寺院私设殡葬设施,部分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法开展宗教活动,收取宗教性捐献,甚至诱骗信众购买高价香,借教牟利等商业化问题。佛教领域的商业化问题,违反了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了佛教清净庄严的形象,更是败坏了社会风气。
针对我省佛教领域存在的商业化问题,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等政府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我省佛教界也积极作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配合政府部门,积极开展商业化治理
2016年,配合政府部门,我省佛教界开展宗教专项治理工作,按“五个一批”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全省重点县市的非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2017年,配合全省民宗系统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围绕场所、人员、活动三个重点,对佛教领域违反宗教政策法规的管理规定,侵害佛教界合法权益的佛教领域商业化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改;2018年,按照省民宗委大调研、大督查的要求,配合开展佛教商业化问题调研,深入佛教活动场所200余所,走访佛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500余人次,及时宣传政策法规,指导相关寺院自查自纠,迅速整改。
二是开展培训,增强佛教界法律意识
近年来,全省佛教界围绕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以2018年为例,先后围绕十二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中佛协《关于自觉抵制佛教领域商业化不良影响的通知》等内容开展学习,通过学习活动,全省佛教界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明显增强,对佛教商业化的严重危害认识更加深刻。
三是采取措施,处理佛教界商业化问题
依法依规加强佛教教职人员和求戒管理工作,纯洁佛教教职人员队伍,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常态化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佛协关于求戒人员的资格审核办法(试行)》等办法,引导佛教教职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持戒修行、弘法利生上来;将佛教商业化问题纳入2018年省佛协工作要点,要求全省佛教界认真学习12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商业化的文件精神,要求协会领导以身作则,正确认识和处理商业化问题,切实抵制商业逐利和不正之风;做好协调处理工作,使商业退出寺院。先后就社会商业资本出资建造孝感孝昌观音寺、赤壁陆水湖风景区内非法假僧诱骗、胁迫游客作宗教性捐献等问题积极协调,孝昌观音寺的所有权无偿捐赠给佛教界,正在申报补办相关手续;赤壁陆水湖观音阁有关已经得到严肃处理,寺院关停整顿,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理;个别寺院向社会销售“墓位”、“福位”的问题也得到有效整治;绝大部分寺院已停止烧高香、烧高价香;乱放生风气也得到有效扼制。
通过努力,我省佛教商业化问题得到遏制,寺院去商业化已成为全省佛教界的共识,但社会资本承包经营寺院殿堂、借教敛财、以教牟利等商业化行为依然在少数寺院不同程度地存在。佛教商业化问题牵涉面广,利益纠葛复杂,各方认识不一,新旧问题交织,治理佛教商业化问题要动员多方力量,有的放矢。未来的一段时间,我省佛教界还将在一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佛教界要加强自律,自觉抵制商业化
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违背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法规,侵害佛教界合法权益,损害佛教清净庄严的形象,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全省佛教界要明确认识,加强管理,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要不断加强佛教教风建设,按照中佛协《关于加强佛教教风建设的倡议书》要求,坚持佛教的终极关怀、价值追求和理想信念,坚持早晚课诵、过堂用斋、半月诵戒、结夏安居等基本宗教生活,以“弘法是家务、利生为事业”的自觉意识和担当精神,领众修学,利益众生;要依法依规做好寺院管理,以建设和谐寺院、生态寺院、文化寺院为目标,以加强寺院财务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寺院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账目,税务登记申报,增强对功德箱,流通处等财务重点区域的管理;要自觉抵制违规修建大型露天佛教造像,正确认识塑造佛像的意义,避免对造像体量、规模、材质的过度追求,严格遵守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宗教造像审批手续。
二是明确主体,综合协调,推进佛教商业化治理工作
佛教商业化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治理佛教领域商业化是一项需要各方面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程。要发挥政府部门在佛教商业化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明确治理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的牵头部门,按照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统筹协调、综合施策,推动相关政策法规落实;要发挥各级佛教团体在佛教内部事务管理和佛教商业化治理上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佛教教制建设,对照新修订《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照中佛协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省佛教界实际情况,制定我省佛教领域相关规章,提高佛教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实现政府依法管理和佛教界自我管理的有机统一,推进佛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推动社会新文明、新气象和新风气的建构和塑造,抵制庸俗化思想对社会,对宗教领域的侵蚀,从思想上治理商业化问题。
三是要合理区分佛教界自养行为和佛教商业化
佛教自身的生存发展以及服务社会、利益人群也需要必要的经济基础来支撑,治理佛教商业化要合理区分佛教界自养行为和佛教商业化行为。要结合实际,审慎地划清佛教界、企业等主体在佛教领域经济行为的界限及相互关系,厘清佛教界自养行为和佛教商业化行为;要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民法总则》、《物权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佛教界对自有财产的所有权及收益权,依法保护佛教界在佛教活动场所内经销佛教用品、艺术品、出版物,开展与其佛教宗旨、习俗相符的经营活动的合法权益;要严禁商业资本介入佛教,谋取利益。加强宗教、公安、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工商、旅游、文物、网信等部门在各自领域的监管和治理力度,对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对存在商业化问题的组织、个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维护佛教领域正常秩序。
最后,请允许我代表我们佛教界的学员,对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领导的精心安排,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周到服务,各大宗教教友的积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正是因为有他们的辛勤努力与付出,才有我们这次研修班的成功举办。
江城七月碧云天,五教同堂论比肩。勇立潮头担正道,知恩爱国寸心虔。各位宗教界的朋友,让我们在党和政府的关心爱护下,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的领导指引下,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与党中央的权威,坚持中国宗教中国化的发展方向,积极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道路。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为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的新湖北,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早日实现伟大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