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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佛协举办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时间: 2018-05-22 来源: 咸宁市咸安区佛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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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8日上午,由咸宁市咸安区佛教协会举办的咸安区佛教界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在咸宁大乘禅寺举办。区民宗局副局长杨海军出席开班仪式。省佛协副秘书长、咸安区佛协会长心平法师作动员讲话。省佛协副秘书长、咸安区佛协常务副会长悟证法师、区佛协副会长能明法师、心亮法师、陈良柱、秘书长胡刚等领导一并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来自全区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教职人员、佛教协会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式上,杨海军介绍了新修订《条例》背景情况和总体精神,并对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进行了部署,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识到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政治上清醒、方向上明白、行动上自觉的新时代合格僧众。二是要把握重点,明确当前的紧迫任务。三是要学以致用,积极发挥代表人士的带头作用,团结带领信教群众,推进依法管理佛教事务。
      心平法师在动员讲话中要求:全区佛教界要积极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将学习宣传中央精神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学习领会湖北省佛教协会九届二次理事会精神,切实担负起职责,引导本区佛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正知正见、正信正行;要加强佛教道风建设,主持正法、弘扬正风,严持戒律;要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等乱象,加强寺院财务管理;要积极开展佛教文化交流活动,重视慈善工作的开展,爱国爱教,维护佛教形象。
      培训班上,咸安区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王琦就新修订《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和现场答疑,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规范宗教活动的开展,加强宗教人员的管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培训结束后,咸安区佛协召开了2018年会长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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