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资讯 > 综合要闻

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李文涛组长深入省佛协调研

时间: 2018-03-14 来源: 省佛协

字号: 

3月13日上午,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组长李文涛等一行3人深入省佛协,就协会工作、寺院财务管理、省佛教事务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等深入调研。省佛协常务副会长隆醒,副会长演觉、印宗、崇谛,副秘书长圆悟、觉心、武汉灵泉寺寺管会办公室主任庆长等法师代表,省佛教事务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省佛协会刊《正信》杂志社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协会领导、省佛教服务中心负责人结合团体工作、各自寺院建设管理实践,对协会工作、寺院财务工作等情况作了介绍。李文涛组长一边听取情况介绍,一边就重点问题同与会人员作深入探讨。座谈会气氛轻松活跃。与会人员汇报完毕后,李文涛组长发表重要讲话。

李文涛强调,国家监察法即将出台,监察范围将从党政干部,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大家要认清形势,摆正位置,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廉洁自律。

李文涛指出,我们处于一个伟大的时代,国家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社会各领域蓬勃发展,我们国家正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国家的繁荣安定,是佛教发展的基础。省佛协领导要继承发扬佛教界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统一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要修身向善,提高自身学修水平;要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榜样作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寺院管理,完善寺院财务管理机制,公开透明,民主管理,堵漏洞,防风险,科学管理,在教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李文涛指出,省佛协要发挥在佛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引导各级协会和寺院依照自办自管原则开展活动,加强管理;要做好对佛教教职人员,尤其是各寺院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引导他们严格持戒,清净修行,做好寺院管理工作,对有问题的,要坚决处理;引导佛教教职人员与各级党政干部、中心工作人员交往要有礼有节,清清白白。

李文涛强调,佛教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既要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服好务,又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履职尽责,从严依法依规管理。要加强对党纪党规学习,加强作风建设,从严要求自己,把握“清”、“亲”原则,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省委统战部民宗处,省民宗委机关党办、宗教一处负责人参加座谈。


附:李文涛组长在省佛协调研座谈时的讲话



李文涛组长在省佛协调研座谈时的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

2018年3月13日


一、湖北佛教界要爱国爱教,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我们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国家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社会各领域蓬勃发展,我们国家正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宗教的发展离不开时代,离不开国家。之所以强调要爱国爱教,因为只有国家发展了,人民乐业了,经济基础、社会环境搞好了,国家创造的财富呈几何级增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宗教才有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宗教界人士才有更好的条件,更好的环境去修行,宗教事业才有可能健康发展。爱国最重要的体现在于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党和国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更需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对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近年来,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相继召开,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颁布施行,为宗教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也对宗教界提出了新的要求,归纳起来主要是五点: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佛教是中国最有群众基础的宗教,更要主动发挥积极作用,尽好自己应尽的义务,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宗教界代表人士要严持戒律,加强管理,发挥表率作用

一是要发挥表率作用。省佛协的领导是全省佛教界代表人士,加强道风建设、严持戒律、修身向善,正信正行,这是基本要求,也是修行人的本分。既然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信众信任大家,各位法师在省佛协担任一定的职务,就要负起责任,要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行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人士四条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文化修养、戒律修持的同时,在加强宗教内部管理方面起带头表率作用,带领教职人员和广大信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寺院管理。

二是要完善寺院民主管理机制。有法师提到过佛教四大班首、八大执事,这是寺院民主管理的传统形式。大家要结合时代特点,继承佛教民主管理的丛林传统,充分发挥寺管会等民主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符合时代需求的寺院民主管理模式。

三是要重点抓好寺院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寺院管理的“牛鼻子”,很多寺院出问题,都跟财务管理有关系。教职人员大部分都是潜心修行、一心向善的,但也不排除有受到外在的方方面面的诱惑,有私心杂念,不清不静的。所以我们要完善寺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工作机制,建立财务管理小组,民主管理、科学管理,防风险、堵漏洞,尤其要做好寺院法会活动、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是要坚决抵制商业化。宗教乱象、商业化等,对宗教自身是一个严重的伤害。当前,投资建造、承包经营寺庙等商业化问题为社会所关注。商业化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佛教的健康传承发展,还会败坏社会风气,引发权力寻租、灰色交易等腐败行为。佛教界代表人士有责任、有义务在治理商业化问题上想深悟透,发挥积极作用。要深化教风建设,严禁商业资本介入,抵制商业逐利和借教敛财,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确保佛教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宗教团体要发挥作用,加强教内事务管理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赋予宗教团体五大职责,宗教团体要履职担责,引导各级协会和寺院依据法律法规和教内管理规定,加强管理。当前重点要做好对佛教教职人员,尤其是各寺院负责人的培训教育。佛教道教中借教敛财等问题,关键在住持、方丈,对住持的培训、教育、引导力度要加大。同时也要加强内部约束管理,发现有问题的,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

四、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要明确职责,履职担当

一是要明确职责。一方面要服务协会,在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驻会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另外一方面,服务中心也是民宗委的二级事业单位,有协助省民宗委履行依法管理的职能。二者并行不悖,不能只强调一个方面。既要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服好务,又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履职尽责,从严依法依规管理。

二是要依法加强管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一个重要原则是依法管理。对于宗教界的乱象,该打击要打击,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我老家附近就有一个小庙,没有出家法师,周边的信众自发聚集在那里,念经、烧香,逢节庆还放鞭炮,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类似这种情况,要在省民宗委统一领导下,依法处理,把宗教政策法规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

三是要清清白白,从严要求自己。以前有人反映宗教界人士有给政府工作人员送钱送卡送东西的行为。国家监察法即将出台,监察范围将从党政干部,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以前,主要是对接受贿赂的党政官员予以处罚,现在,不光对受贿行为有惩处,对行贿行为也加大了惩罚力度。送钱送卡,累积起来超过3万,就可以按照行贿罪判刑。按规定,行贿受贿达到1000元,就要严重警告,这对中心工作人员来说,影响政治进步,对宗教界人士来说,影响形象。

所以,宗教界人士与各级党政干部、中心工作人员交往要有礼有节,清清白白;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要加强对党纪党规学习,加强作风建设,认清形势,摆正位置,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廉洁自律,从严要求自己,把握“清”、“亲”原则,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我们纪检部门也会认真履行职责,欢迎大家向我们反映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我们也会通过相应渠道,向纪检部门、向职能部门反映,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