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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宗系统2017年度加强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时间: 2017-04-28 来源: 湖北省民宗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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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省民宗委在武汉召开全省民宗系统2017年度加强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省政府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全省民宗系统干部以履职尽责点题督查为动力,强化责任担当,促进作风转变,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全省民宗系统各项管理迈上新台阶。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柳望春作动员讲话,党组成员、副主任熊华启主持会议。

柳望春指出,去年以来,省民宗委结合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要求,在全省开展了以治理非宗教组织经营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等内容为重点的宗教专项治理工作,对全省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柳望春要求,全省民宗系统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接受督促检查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要深刻认识点题督查工作是当前全省民宗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对民宗工作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阅,是提高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要把点题督查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到突出位置,抓出力度,抓出成效。

柳望春强调,要把握关键环节,全面推进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落实。一是牢牢抓住“三个重点”。要督查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看是否存在乱建活动场所,未经登记场所从事宗教活动,以及登记场所雇用假僧假道从事宗教活动等问题;要督查佛道教教职人员管理,看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功德箱、违规收取宗教性捐献、强行拉客、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烧高价香、以教牟利、骗取钱财的问题;要督查宗教活动管理,看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等问题。二是始终坚持“三个原则”。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的原则,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贯彻始终;要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处置原则,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严格区别合法与非法,运用法治方式,依法依规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省民宗委在做好自身履职尽责工作的同时,负责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履好职、尽好责,形成全省民宗系统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三是扎实抓好“三个步骤”。抓好问题查摆,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逐项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抓好集中整治,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把借教敛财、假僧假道、烧高价香等方面反映突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抓好建章立制,针对点题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探索长效治理之策。

柳望春要求,各级民宗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对辖区所有佛道教活动场所情况逐一进行摸底调查,逐一加以登记;要加大督查整改力度,组织督查专班,深入基层、深入场所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问题整改落实;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由工作原因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运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促进问题整改落实。

熊华启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点题督查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勇于担当,切实承担起点题督查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是要迅速行动,高标准、高效率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会上,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思林宣读《全省民宗系统2017年度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党组成员、副主任熊华启通报了湖北电视台“党风政风前哨”专栏反映咸宁赤壁陆水湖问题的处理结果。省民宗委机关全体干部和省属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全体干部参加了武汉主会场的会议,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全体干部职工和所辖各县(市、区)民宗局班子成员在17个市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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