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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萍调研省佛教事务服务中心

时间: 2017-05-27 来源: 省佛教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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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马萍到省佛教事务服务中心调研。

马萍一行察看了省佛教事务服务中心办公新址,听取了中心负责同志情况汇报,详细了解驻会人员学习工作情况。对省佛教事务服务中心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省佛教事务服务中心认真履行双重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坚持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信教群众,把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场所管理上富有成效。基层基础不断筑牢,赢得了宗教界的信任和支持。

马萍强调,今年是一个政治大年,省十一次党代会和中共十九大即将召开,中心要切实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服务全国、全省工作大局。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准确把握宗教工作的“五性”特征,善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把握好宗教工作的方法,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要认真履行“双重”职责。中心既是省佛协的驻会办事机构,也是省民宗委的二级事业单位,首要职责是代表党和政府团结、引导全省佛教界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协助党和政府管理宗教事务;要把握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既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又要落实党的宗教方针政策,着力解决宗教界人士的实际困难,发挥宗教界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三要加强中心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大力加强党的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大力提升队伍的能力素质,更好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关心厚爱在宗教界落地落实。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宗教界人士交流交往中,坚持“亲”“清”原则构建和谐关系,树立宗教工作干部的良好形象。

省民宗委副巡视员李泽生,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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